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木、木制品废料造成的环境污染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。
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—木、木制品废料(GB 16487.3—2017代替GB 16487.3—20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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